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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职工半生积蓄换来的家,为何在十五年后被“到期收回”?

时间: 2026年3月30日 作者:314127396 来源:网络整理

“我花半生能力得到的唯一住房,就这样没有了。”

在东北鹤岗市,周先生对着一张泛黄的协议,说出了这句沉痛的话。如今,他已流离失所,而原本属于他的那个“家”,已在一次次的协商、承诺与等待中,彻底化为泡影。这一切,都始于三十多年前单位的一次“福利”集资建房。

一、 集资建房,安家梦始

时间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周先生是当地烟草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那时,单位综合楼其中有住宅房,对于许多像周先生这样的“单位人”来说,这曾是令人羡慕的福利。他拿出积攒多年的2万多元,装修费约2万多合计4万元。满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参与了集资,并顺利分得了一套住房,从此安家落户。

然而,这个“家”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由于是单位集资建房,房产证(房照)由单位统一办理,并未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周先生和其他住户一样,手里只有交款凭证和居住的事实,法律意义上的权属证明始终缺失。这在当时看来或许是惯例,却为后来的风雨飘摇埋下了伏笔。

二、 风云突变,家宅被售

平静的生活在2009年被打破。单位决定将整栋楼房对外出售拍卖(平且倒卖,损失国家利益2000多万,因保护国家资产而得罪了权贵,受到如此打击)。手持2万多元原始集资款收据、却拿不出房产证的周先生,瞬间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境地。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简单得近乎冰冷:退还他当年缴纳的2万多元集资款和装修费7000元。

“九几年的两万块,和零九年的两万块,能是一回事吗?”周先生无法接受。当年的2万多元是一笔巨款,是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能换来一套安身立命的房子。而到了2009年,同样的钱在市场上已微不足道,根本无法解决住房问题。他拒绝了这笔“补偿”,但也意味着,他失去了对那套居住多年的房子的任何主张权利。

三、 十五年之约,不过是缓期执行?

无处可去的周先生与单位多次协商。最终,经由相关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先生从原住房搬出,单位另行为他安排一处住房,居住期限为十五年。对于当时已不年轻的周先生而言,这似乎是一个喘息之机,至少未来十五年有了落脚之处。他签下了协议,搬离了熟悉的家。

于是,又一个十五年开始了。周先生守着这处“临时”的住所,看着时光流逝。他或许曾心存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十五年后能有转机,希望单位或相关部门能有一个更妥善的安置。

四、 期限一到,流离失所

2024年,白纸黑字约定的十五年期限届满。冰冷的现实如期而至:单位依据协议,要求周先生腾退房屋。协议到期,履行完毕,看似“天经地义”。

可对周先生而言,结果是残酷的:他再次无家可归。年事已高,积蓄无几,商品房市场对他而言已是天方夜谭。他找单位,得到的回应是“无义务再安排住房”。他求助多方,反映其“合法取得住房、因历史原因无证、现流离失所”的困境,却四处碰壁,似乎无人能管。

从1993年“合法取得”住房,到2024年暮年失所,三十一年的时光,周先生与这套房子相伴的时间,超过了他人生的一半。2万多元的集资款,在当年是他“半生的能力”,换来的不仅是砖瓦,更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对“居者有其屋”最朴素的信仰。如今,信仰随着一纸到期协议而崩塌,只留下无尽的迷茫与困顿。

核心追问

1历史遗留问题,责任谁担? 当年单位集资建房未能办理个人产权证,导致职工权利“裸奔”,在房产处置中完全被动。这份历史责任,是否应随着单位的一纸售房令和一份补偿协议就彻底勾销?

2“十五年协议”是解方还是缓兵之计? 当初的调解方案,看似解决了当时的腾迁矛盾,但为一个为单位奉献多年的老职工设置的“居住权期限”,是否充分考虑了他十五年后可能面临的老无所居困境?这种“延期处理”是否涉嫌将难题简单后置?

3人道主义关怀与契约之外,何处寻? 法律协议固然应当遵守。但当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结果,是一位古稀老人流离失所时,相关单位、企业乃至社会,是否应在契约精神之上,多一层人道主义的考量与担当?对于这类因历史政策、单位行为导致的个人重大利益损失,是否存在救济与安置的兜底路径?

周先生的遭遇,并非简单的合同纠纷。它折射出特定历史时期福利分房、集资建房遗留问题的缩影,考验着一个社会如何公平地对待历史,如何温暖地安置那些被时代列车暂时“遗忘”的乘客。

我们呼吁,相关单位、企业及地方政F部门能够正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不再以“协议到期”、“没有义务”等理由一推了之。能否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重新介入协调,为周先生这样的老职工,寻找一个真正能安度晚年的、有尊严的解决方案?

一个社会的温度,往往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其中的弱者与老者。希望周先生的“家”事,能有一个不再让人心寒的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应只写在纸上,会说给人民听的,中国现已进入了老年社会,已进入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大国强国,有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存、选择事件的发生,和中国共产党的立场是背道而驰的,让一个老人从小康又进入了老无所依的困境,在这个时代是不应该发生的。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061688432844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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