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一位七旬何树君出资6万元购房,卖房人徐银立使用假房产证并隐瞒房屋属于不良资产的事实,令产权过户从源头化为泡影;本应居中主持公道的调解者,非但未维护何树君权益,反而偏袒欺诈一方,一句“帮忙办证”的许诺迟迟未能兑现。何树君多年郁结、抱憾离世,如今房屋面临拆迁,产权依旧悬空,家属维权举步维艰。
何树君出资6万元,购置一处约60平方米的偏房。在何树君看来,钱货两清、白纸黑字,这处安身之所自此便归于自己名下。
然而他并不知情,卖房的徐银立早已隐瞒了一个足以毁掉这一切的事实——这套房屋属于不良资产,从根本上不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所谓房产证,不过是一纸伪造的假证。从签字那一刻起,6万元换来的就是一处永远无法过户的房屋。
2019年,骗局败露后,何树君找到宝清县公安大厦工作人员李佳琦介入协调。案件于2019年至2020年间办结,经协商,卖房一方仅赔付3万元,一半购房款就此蒙受损失。而整个调解过程,李佳琦的立场明显偏向实施欺诈的卖房人。他转述卖房人的说辞,称是何树君主动央求才买下房屋,将受骗的责任推回七旬何树君身上。事实上,何树君老家本有自有住房,所购仅为一处偏房,根本不存在强求购房的情形。李佳琦又向何树君口头许诺,承诺帮忙把房产证办理到位,以此安抚年迈的当事人。这份承诺没有落到任何纸面,村大队此后并不认可办证事宜,房产证始终无法办成。
更令人痛心的是,因子女不在身旁,李佳琦在多次沟通中言语欺辱已是七旬高龄的何树君,调解全程充当“和事佬”,回避卖房人使用假证、房屋为不良资产的核心事实,不去追究欺诈行为,反而处处维护卖房人的利益。
长达数年的维权煎熬,产权问题始终得不到实质性解决。何树君身心承受巨大打击,长期郁结于心,最终郁郁而终。一场购房骗局,夺走的不仅是一笔积蓄,更是何树君的晚年安宁与生命。
何树君离世后,子女深知父亲毕生遗憾,接续奔走维权。他们多次联系村委大队,反复沟通房产证办理事宜,却屡遭推诿拒绝,多年前许下的办证承诺彻底沦为空谈。为固定当年调解证据、还原事件真相,家属多次向介入协调的部门申请调取2019至2020年间的纠纷协调记录、案件存档资料及相关证据原件,均被无故拒绝,原始办案记录被刻意封存,家属维权无据可依。
何树君去世后,家属董凤始终沉浸在悲痛之中难以自拔,长期情绪低落,此事对何树君子女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了深远影响。作为儿女,他们始终无法释怀,身心俱疲。
针对涉事公职人员的不公调解、偏袒护短、失职失责,家属发起投诉,得到的回复却令人瞠目。涉事部门先是反馈系统内“查无此人”,否认该名人员的在岗信息,试图撇清关系、规避责任;转头又告知办证问题不归其部门管辖,让家属自行找大队处理。前后说辞矛盾、层层甩锅、敷衍塞责。多个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消极履职,拒不正视群众合理诉求,不仅存在明显的行政不作为,更有刻意护短、掩盖失职的重大嫌疑。
如今,案涉房屋即将迎来拆迁。因始终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房屋权属存疑,家属的拆迁权益面临落空风险。6万元购房款只追回一半,产权迟迟无法落实,多年维权处处碰壁。一桩普通的民间购房纠纷,因卖房人的欺诈行径、调解者的失职偏袒、职能部门的推诿塞责,最终酿成何树君含恨离世、家属维权无门的悲剧。
受害家属表示,卖房人刻意隐瞒房屋事实,使用虚假房产证欺骗老年购房者,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与调解的公职人员本应居中公正处理群众诉求,却偏袒欺诈一方,作出无法兑现的办证承诺,言语伤害高龄何树君,致使何树君精神遭受重创、抱憾离世。家属希望相关部门重新核查此事,厘清房屋权属,保障受害家庭合法的拆迁权益,还原事件真相。
何树君用6万元换来一场骗局,家属用多年奔走换来回绝与推诿。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一纸房产证,承载的不只是一处住所的归属,更是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承诺可以落空,诉求可以被推来推去,而一位何树君的生命,却再也等不来那句公道话。对漠视群众疾苦、失职失责者,必须严肃追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者,必须让其付出代价。莫让白发人含憾而去,莫让公道迟到太久,这应当成为每一名公职人员不能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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