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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5-11 09:52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9-07-15 13:31:49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职能以及部分行政相对人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的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

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人事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等类别,具体内容可详见本机关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首页上查阅“政务公开”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杭州政府信息网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外,均设置留存期限。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当面受理点(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查阅上述信息。

各类信息网上公开时限如下:

(1)局网站机构人员、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原则上长期有效;

(2)局网站新闻、动态、快讯、论坛等信息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年,过期关闭;

(3)预售项目公示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年,过期关闭;

(4)房产交易征询异议公告 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过期关闭;

(5)诚信档案(包括开发企业、经纪企业、物业企业、评估企业及拆迁单位等)投诉公示的发布期限为自被投诉企业回复之日起3个月,过期关闭;

(6)保障性住房选房剩余房源发布期为1天,有公示期限(或截止日期)的公告公示以公示期限(或截止日期)为准,未明确期限的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过期关闭;

(7)其他通知公告,如在内容中确定期限的,发布期限以该期限为准;未明确期限的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过期关闭。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公开时间为信息形成或者更变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机关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

2、受理机构

(1)网上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受理。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夏令时)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传真号码:87032053、87924060;通信地址:杭州市浣纱路248号;邮政编码:310001;电子邮箱地址:fgj@hz.gov.cn。

(2)当面申请受理

本机关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当面申请;杭州市房产市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受理点,确需当面申请的,请前往申请。当面受理点地址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71-87924060;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夏令时)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3、申请的提出

提出申请的公民或法人,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申请(?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

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4、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可根据申请内容及政府信息具体情况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

5、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以下流程图: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三、信息编排体系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部分采用政府信息索引号(索引号由本机关的社会信用代码(002489639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号+流水号构成)、名称、生成日期等构成形式呈现。

四、监督、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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